各院系:
为加强学位授予的过程审核,切实做好2013年6月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学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5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5月31日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鼓楼校区(树华楼)、仙林校区(扬州楼9楼)同时受理学位申请材料。5月25日前每周三、五上午办理;5月28日——5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办理。此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参加9月份的学位审核。因6月份申请博士学位人数较多,为保证学位授予及毕业典礼的正常进行,请大家遵守上述时间安排。
二、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由毕业硕士研究生本人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6月3日,8:30——17:00,鼓楼校区文科各院系,树华楼一楼会议室
6月4日,9:00——16:00,仙林校区各院系,扬州楼9楼
6月5日,8:30——17:00,鼓楼校区理工医科各院系,树华楼一楼会议室
注:3日——5日中午不休息,正常受理
硕士学位申请应交材料:学位论文二本(一本封二需要导师签名,另一本需将由学位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装订在最后一页),中英文摘要二份(标准格式),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一份(网上填报打印)。
请各院系在5月底之前完成硕士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并于6月3日12:00前将经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书、申请学位人员信息核对等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特此通知。
研 究 生 院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