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pg电子直营
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转专业管理细则。
第一条 本方案所指博士生指具有南京大学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 要求转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基于自愿的原则并出具转专业承诺书,并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学籍管理系统中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三条 要求转入新闻传播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博士生,其导师必须具有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生导师资格。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毕业学年不得转专业。已经处于毕业年份的博士生须提出延期毕业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入转专业程序。
第五条 已经修业六年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核和已经进入第八年最长修业年份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有转专业资格。
第六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专业接收考核小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接收专业5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七条 主要考核内容根据每一次转专业的实际情况由pg电子直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转入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习。
第八条 pg电子直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实际需要,讨论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九条 其他关于转专业的具体事项由pg电子直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方案由pg电子直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公示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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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