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pg电子直营-电子博彩导航
联合主办的部校共建国情教育课程第四讲于仙林校区紫金楼开讲。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受邀主讲,讲座的主题为“法治思维的内涵构成及其运用”。我校来自多个学院的100余位师生认真聆听了课程讲座。讲座由pg电子直营
徐慨教授主持。

讲座正式开始前,夏锦文教授便表明了自己的校友身份,拉近了与大家的距离。他于198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法学理论、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和现代司法理论的教学与研究。
夏锦文教授指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提出法治思维的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颁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提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那么什么是法治思维?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如何在实践中培育法治思维?夏教授在讲座中围绕这三个问题作了详细阐释。
夏教授首先介绍了法治思维的概念和特征。法治思维是指运用法治理念、原则、规则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强调以合法性判断为逻辑的起点,整个决策与行动过程必须在理性的指引之下,以实践性作为思维的最终目的。
接下来,夏教授重点阐述了法治思维的主要内容及其运用。法治思维包括规则思维、权利保障思维、权力制约思维、责任思维、程序思维、公平正义思维等。

(夏锦文教授)
首先,规则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基础,要求公民将规则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依据规则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调整自己与他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和判断他人行为。夏教授以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为例,生动的向大家说明了缺乏规则思维可能造成的后果。在运用规则思维的具体过程中,若有既定规则,便需要自觉遵守;如果没有,便要制定规则,“大智立法”。
第二,权利保障思维是法治思维的根本。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权利扩大并得到保障的历史。权利保障思维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权力制约思维。它是将权力制约的精神理念、基本原则、实践要求运用于权力行使过程的思维方式和习惯,是对权力结构科学化、权力行使法治化的理性认知过程,也是权力主体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活动。夏教授表示,如果公权力不受到制约,那么我们的私权利就很容易受到侵害。
第四,责任思维。它是指责任主体对自身角色、职责内容、相应后果的一种认知活动,以及运用这种观念分析、处理责任问题的逻辑过程。责任思维包括履职担当意识、“有权即有责、权责一致”的观念、后果性思维。第五,程序思维。它是指一种始终把保障程序主体的程序权利放在优先地位、注重发挥程序的正当化作用、强调“过程好结果才好”的思维方式,包括程序正义思维、程序保障思维、程序效力思维、程序优先思维、程序民主思维等。第六,公平正义思维。公平正义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公平正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最后,夏教授谈到了法治思维的实践及其培育。他认为,法治思维培育的目标,是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换成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法治思维的培育则需要依靠法治素养的提高、法治实践的强化和法律制度的建设。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踊跃提问。夏教授结合讲座内容,一一作出解答。主持人徐慨教授在总结时,以孙志刚事件对收容遣送制度废除的推动作用为例,生动的展现了长久以来诸多媒体人、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等为“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进步所付出的努力,并借此表明法治思维的培育任重而道远。
文字︱范文君
图片︱冯茗铭